媒体报道

最严医疗反腐?卫健委发文:医生不许进娱乐场所,办公室不许有未开封烟、酒、化妆品!

2019-07-24 11:21:13 107


最近一段时间,随着全国各地医疗改革的进一步加码,医药圈反腐行动层出不穷。


先是各地医疗主管部门连续发布医疗行风整治方案,接着是全国多个医院院长、主任违法行为被曝光、查处,然后是主管部门对企业合规销售进行重点问询。新的动作频频出台,让已经习惯了带金销售的IVD和经销商们开始变得无所适从,甚至很多在行业内摸爬滚打十多年的业内人士都开始头疼。


那么,全国各地的反腐政策对行业有什么影响呢?未来IVD商业销售模式该如何操作呢?一系列问题摆在行业人面前,让我们不得不深思,继而思考企业的未来出路。


新一轮医疗反腐力度空前



1山西四项医疗治理行动,强调“九不准”


早在2018年6月28日,原山西省卫计委曾发文,内容直指医疗卫生行风。这份名为《关于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工作的通知》的文件,强调了医疗行业“九不准,将其比作"带点的高压线",言外之意是这是底线,不允许任何人触犯。

 

在另一方面,将执行“九不准”的情况,作为机构评先评优评等级、个人职称晋升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并实行重大行风问题一票否决制。

 


重点查处违反“九不准”规定的案件,对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开单提成、违规收费、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为商业目的统方、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收受回扣、“红包”等行为,坚持发现一起、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2辽宁禁止在办公场所存放未开封的烟、酒等



无独有偶,在今年5月中旬,辽宁省卫健委也印发了行风建设文件,通知也是要求严格遵守“九不准“,不得有如下行为:


在医疗活动中收取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在医药产品购销中账外收受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现金、购物券、物品;


到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处报销应当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属支付的个人费用;

本人及配偶、子女等亲属接受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邀请出资的吃请、境内(外)旅游、变相旅游、营业性娱乐场所娱乐活动;


在医疗活动中收取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临床促销费、开单费(因介绍检查而收取的费用)、处方费、统方费或其他提成性质的费用。


同时强调,禁止在医疗卫生机构办公场所存放未开封的烟、酒、化妆品等与工作无关物品。


对违反者,轻则警告、记过、降岗,重则撤职、开除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南昌严禁医生参加娱乐场所活动



除了上述提到的山西、辽宁,5月底,江西南昌市卫委也发布了医疗行风整治方案,重点整治医疗卫生领域借考察学习之名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在高档住宅内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一桌餐”等场所吃请等“四风”新变种问题。


将拒收“红包”问题治理范围扩大至工程招标、医药采购等领域,严肃处理违规收受“红包”的行为:


严禁医务人员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严禁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


严禁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红包”;


严禁参加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而北京、上海,也在6月份下发相关文件,提出清查医院药房药房托管、医院之间的托管行为,清理和医院有合作的“院边店”,严查开大处方、大检查行为,要严管医疗设备的捐赠、投放、租赁,严禁捆绑销售等变相采购耗材试剂的行为,以及防止耗材采购价格过高,防止高值耗材滥用,等等。



商业贿赂成重点打击对象


在辽宁和南昌上述文件中,“严禁在商业娱乐场所参加娱乐活动”和“禁止在医疗卫生机构办公场所存放未开封的香烟、酒精、化妆品等无关物品”,这些都是创新措施,是过去没有提到或要求过的医疗领域反腐败措施。

 

可以说,医疗行业的反腐败行动已经从原来的单纯红包和回扣的清查,扩大到医院与企业合作项目的清查,特别针对的是捆绑销售医疗器械这种行业现状。另外,将反腐败问责改成医院党委书记和医院院长的双重负责制,从源头上对医疗腐败进行打击,可见反腐行动之坚定,这会是未来一顿时间内医院行政工作的主流。


在整个行业监管日以严厉的当下,我们应该看到的是:医疗领域的腐败,必然意味着对医保资金的变相腐蚀,这是与国家主流政策背道而驰的行为,医疗腐败也必将成为2019年重点打击、全面清理的对象!


另外想提醒大家的是:对于目前普遍采用的变相赞助学术会议的行为,未来监控力度和处罚力度肯定会加大,业界同行一定要引以为戒!


医疗反腐败,在2019年,真正步入了深水区!


 

反思:行业人的应对之道


在这条医疗反腐的高速路上,想弯道超车的医务人员在反腐的的强光灯下,每个人都前程堪忧,几乎睁不开眼,稍不留神,就有可能犯下追悔莫及的错误,而被列入黑名单,禁止涉猎医疗行业,再也无法踏入。

但是,谁最应该面红耳赤的深思:一个行业如果靠回扣来支撑从业者的收入,那该不该需要深刻的检讨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马克思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道德的存在需要一定的经济形式作为土壤。虽然医学是爱的科学,医疗领域是反市场的,但并不等同于医疗市场是非经济性的。

医生既然是一个职业,那么作为一个社会人的医生就要靠行医养家糊口;作为一个行业,医生的道德素养与价值追求有赖于大的社会经济背景。

赔本的生意没人做,杀头的生意有人做,切实提高医务人员的待遇,也是和反腐一样重要的人间正道。否则,只谈反腐,不提待遇,何来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造成的结果必然就是在强力医疗反腐之下,医疗效率会不尽人意的降低。

就目前中国医患体制下,医生和护士并没有被尊重和理解的。超高工作强度下,没有高薪资支持,医务人员,特别是基础医务人员很难看到未来,难道工作就是为了无私忘我的奉献?那么,在加强打击医疗丑恶现象的同时,必须还要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医护人员合法的与付出相匹配的合理的工资体系,让他们不想收腐败,也不敢腐败。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实际上,只有从源头上控制医疗器械药品的价格,才是治理回扣的根本。没有定价部门的高定价,医疗器械公司哪来的回扣给?如果不从根源上下功夫去正本清源,而仅仅只是将紧箍咒戴在医生头上,那是断然取不到医疗反腐真经。

越来越严的医疗反腐举措,越来越低的行业腐败红线,体现了社会对医生越来越高的职业道德要求,以及对医疗水域生态环境的保护和高标准的水文净化理想。

办公室里一条没有拆封的烟,一瓶没有开启的酒就能毁掉一个医生。谁不走在高尚与修为的路上,谁就会死在开除失业移交法办身败名裂的坟里。


所谓岁月静好,不过遵纪守法;所谓现世安稳,不过洁身自好。如果我们医务人员还抱着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不能重树医德医风,重建行业规范和加强自我约束,那么,无异于一步步迈向冰冷的铁窗,葬送自己的执业生涯!


 

附: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八、不准收受回扣

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